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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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阅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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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填写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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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上传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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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开始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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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
竞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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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
标的交割
标的名称 | 泉州易华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0%股权公开竞价转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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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活动 | 泉州易华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0%股权公开竞价转让 | ||||||||||||||||||||||||||||||||||||||||||||||||||||||||||||||||
竞价方式 | 3 | ||||||||||||||||||||||||||||||||||||||||||||||||||||||||||||||||
标的描述 | 详见公开竞价文件 | ||||||||||||||||||||||||||||||||||||||||||||||||||||||||||||||||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动态一次竞价方式对泉州易华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0%股权进行公开竞价转让,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意向竞买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ZGQ2020004。 2、竞价标的:泉州易华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0%股权,标的挂牌价为人民币叁仟零陆拾叁万伍仟陆佰伍拾柒元整(¥30,635,657.00)。 (1)标的企业简介:
(2)标的企业的股东结构:
本次转让的股权为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30%股权。 (3)标的企业的经营及员工情况: 泉州易华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经福建省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经营期限20年。公司总部位于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原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楼11层,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下设综合管理部、财务部、市场营销部、项目管理部、技术支持部五个部门。公司业务性质为工程项目投资,围绕智慧城市、智能交通两大板块开展业务,公司无划拨用地。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3人,为公司自聘人员。本次股权转让未涉及职工安置情况。 (4)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摘自审计报告、财务报表) 单位:元
经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泉州易华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总资产评估价值为104,387,102.33元;总负债评估价值为2,268,248.75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评估价值为102,118,853.58元。按股权比例计算,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的30%股权对应评估值为30,635,656.07元。 3、以上标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 4、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竞买人指的是意向竞买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携带竞价材料至本中心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在网上对本项目标的办理申请竞价,经本中心竞价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买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2)竞买人授权他人办理竞价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3)若竞价成功,竞买人即成为受让方,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定金抵作部分成交价款。若竞买不成功,本中心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买人。 (4)若意向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买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买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5、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1)通过邮件索取交易保证金账户(索取邮件发至电子邮箱:hzl@qzcq0595.com,邮件内容请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 6、公告时间: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9月1日。 7、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1日 17:00:00。 意向竞买人应至本中心网站(http://www.qzcq0595.com)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unibid.cn)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450室)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凭已申请的权益云账号登录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本竞价项目并自行在网上对本项目标的办理申请竞价。 8、尽职调查时间: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9月1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刘先生,联系人:15805993899。意向竞买人应在尽职调查时间内自行联系尽职调查事宜。 9、动态一次竞价: (1) 动态一次竞价分为非原股东竞价阶段和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阶段。非原股东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从2020年8月5日开始至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阶段开始之前,在报价时间内,除了原股东之外的竞买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的,即为有效报价,且不可撤销或更改,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者。原股东在此阶段不用进行报价(系统已锁定无法操作)。非原股东竞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阶段(非原股东在本阶段无法操作),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阶段开始时间: 2020年9月2日10:00:00, 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阶段的行权时间为10分钟;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0、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携带竞价材料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450室)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在网上对本项目标的办理申请竞价,意向竞买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2) 邮寄报名: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将竞价材料(竞价材料电子版应通过发送邮件给本项目报名联系人索取)邮寄至本中心,收件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450室,竞价材料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邮寄到达(以本中心签收竞价材料时间为准),收件人为项目报名联系人,意向竞买人应在信封上标明“报名竞价”字样,并在网上对本项目标的办理申请竞价。本中心对竞价材料按时寄达的意向竞买人进行竞价资格审核,意向竞买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邮寄报名注意事项:(1)竞价材料电子文本应通过发送邮件给本项目报名联系人索取。意向竞买人应该按照示例填写竞价材料并签章。(2)意向竞买人应自行至本中心网站学习竞价流程,注册权益云账号并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账号登录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本竞价项目并自行在网上对本项目标的办理申请竞价,若有疑问应及时咨询本项目报名联系人。(3)意向竞买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本公开竞价项目的《公开竞价文件》的电子文本。(4)意向竞买人应自行评估竞价材料邮寄及送达时间,由于意向竞买人竞价资料未按时寄达或者本项目标的网上申请竞价未按时提交而导致本中心无法进行竞价资格审核或者激活申请竞价的,均视为意向竞买人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建议提前邮寄竞价材料、注册权益云账号和在网上对本项目标的办理申请竞价。 11、特别提示: (1)本公开股权转让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2)本次公开竞价采用动态一次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查找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在原股东报名成为竞买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并按以下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①有其他竞买人且其他竞买人作出有效报价,在行权时间内若原股东选择行使优先购买权,则由原股东以非原股东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取得受让权;若原股东选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作出选择的,则由非原股东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者按其报价取得受让权。②若无其他竞买人或其他竞买人均未作出有效报价,则原股东必须行使优先购买权,行权价格即为标的的挂牌价,是否通过竞价系统操作不影响原股东以挂牌价取得该标的受让权。 (3)泉州易华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原股东报名参与竞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4)本次转让股权自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至股权变更登记完成日之间的损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担。 (5)本次股权转让未涉及债权债务处置情况(公司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后的公司承接)。 12、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13、对受让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受让方应于竞价成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等款项一次性汇至本中心指定账户,并将付款凭证提交至本中心,同时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并凭《竞价结果通知单》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4)受让方应于《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扣除定金后的余额一次性汇至本中心指定账户,并将付款凭证提交至本中心。 (5)本中心在收到《股权转让合同》和上述款项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股权交易凭证》,受让方凭本中心出具的《股权交易凭证》在五日内与转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与转让方共同出具《股权交割完毕函》给本中心。 (6)本中心在收到工商登记部门出具的股权完成变更登记证明及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出具的《股权交割完毕函》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支付的股权成交价款无息汇入转让方账户。 (7)本次股权转让的有关交易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8)其他详见《股权转让合同》。 14、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竞买人或受托人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 (6)经意向竞买人或受托人签章的《股权转让合同》。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至本中心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以上竞价材料,并在网上对本项目标的办理申请竞价,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15、意向竞买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买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行权开始时间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16、若竞价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五个工作日,直至产生受让方。 17、交易服务费:中心以竞价标的成交金额为基数,按照本中心的产权交易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其他详见《公开竞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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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与须知 |